土改队员 : #芸眼看潮6#离分是缘分跟闪婚无关,别痒处不挠痛处抓! 原文转发(4) 原文评论(1)
芸中城 : #芸眼看潮6#@如花红楼 @天涯我最穷 @红颜为谁展 如果有机会能够重新过另一种生活,或者有下辈子神马的,有闪婚的可能了,你们会选择吗!!~ 原文转发(5) 原文评论(0)
如花红楼 : #芸眼看潮6# @芸中城 @天涯我最穷 @红颜为谁展 还有个问题,人若是在17、8岁20出头碰到那个人,那么大家相处个3年5年结婚,很正常;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好运气早早碰到那个人,如果在27、8岁以后碰到那个感觉是对的人呢? 原文转发(6) 原文评论(0)
qifongeo : #芸眼看潮6#旧时或古代社会,闪婚居多数,父母之命、媒灼之言,大多数就这么过来了;现代社会提倡自由恋爱,也有闪婚的,也有马拉松式的,婚姻是否成功主要看双方 是否合适(包括社会背景、经济基础、性格特点),也要看互助了解的程度,而不一定 要拘泥时间的长短。 原文转发(2) 原文评论(0)
如花红楼 : #芸眼看潮6#我也有朋友认识半个月就闪婚的,现在过得很滋润。娃可爱,公婆可亲,老公可教,好像@她来现身说法哈哈哈 原文转发(3) 原文评论(0)
芸中城 : #芸眼看潮6#这样看来,已婚的两位嘉宾对于闪婚是持反对的态度,而如花童鞋认为这种方式是可行的,事实上我也认为闪婚可行。这难道就是因为婚姻经验多寡的关系吗? 原文转发(5) 原文评论(0)
红颜为谁展 : #芸眼看潮6#一闪一闪亮晶晶,满天都是小星星。小惜同学两周岁多了,每次打电话给我都要唱这歌给我听。打个招呼 ,今晚参加讨论,刷屏勿怪呀,亲~ 原文转发(1) 原文评论(1)
星雨里 : 2012年5月4日,粉丝过十一万,留个纪念吧。 原文转发(12) 原文评论(6)